明明是车祸,却谎称意外摔伤
母子二人被判刑
通讯员 刘竹柯君 朱晓璐
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为了报销医疗保险,谎称是意外摔伤。日前,玉环市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涉案的母子俩获刑。
“快帮我叫救护车,我动不了了!”2019年5月的一天,年过六旬的高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电动车去上班,在一隧道附近,被后方电动车撞倒在地。
高某被送医后,诊断出两节腰椎骨骨折。交警认定,该起事故中,后方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高某的儿子陈某了解到,肇事方系外地人,刚到玉环打工十余天,估计拿不出多少钱。
“家里条件不是很好,手术费实在太高了,对方也没钱赔,就想着能不能骗取医保。”高某表示。
于是,高某在明知交通事故无法报销医疗保险的情况下,和儿子陈某商量,让儿子作为代办人,在报销医保时称母亲是在家门口摔倒受伤的。通过这个方法,两人计骗取医疗保险金3万余元。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今年年初,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核查中发现,高某意外伤害数据存在医保诈骗嫌疑,便将线索移交警方,而后高某、陈某被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诈骗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交通事故事实,虚报为单方意外事故进行医疗保险报销,构成诈骗罪。结合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陈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社会保险法规定,存在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受害人因交通事故等意外受伤令人同情,但仍应谨遵诚实信用原则,可通过协商、诉讼等手段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申请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无论如何,心存侥幸骗取医保都非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