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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关于限期缴纳增资款的催告函

  致:叶亚芬

  根据杭州和丰舞美设计有限公司2014年5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以及2014年5月10日的《章程修正案》,叶亚芬原拥有本公司8万元的股权,追加认缴投资40万元,追加投资方式为货币,该追加的40万元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

  截至2021年11月29日,叶亚芬追加的40万元出资仍未出资到位,故本公司依据《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向叶亚芬发出催告,要求叶亚芬在收到本催告函后7天内将40万元出资款出资到位,否则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叶亚芬未依法出资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分红、解除股权等责任。

  特此通知。杭州和丰舞美设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关于限期缴纳增资款的催告函 2021-12-17 2 2021年12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