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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被执行人分期还款 又担心对方还款能力

法院“执行和解监管平台”给出“定心丸”

  通讯员 善法 本报记者 陈贞妃 

  本报讯 “不是我们故意拖着不还,实在是企业周转遇到了一些麻烦,希望可以给点时间延迟履行。”830万余元未履行债务,被执行人承诺分期付款,申请人想同意却又不敢同意,怎么办?近日,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监管平台”给申请人吃下“定心丸”。

  浙江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长兴县一家工程建造公司。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未按期偿还混凝土款,今年3月,该企业被合作伙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企业负责人向嘉善县法院执行干警反映,公司尚在正常经营,只是暂时周转困难,对外也还有债权金额可以收回,一旦冻结银行账户,将对企业经营产生很大影响,希望可以宽限还款期间。对于合作伙伴的难处,申请执行人也表示理解,可是这么大笔的金额,对方能否按期支付,申请执行人始终有所顾虑。

  如何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给被执行企业一线生机?征询被执行人的意见后,嘉善县法院将该案纳入“执行和解监管平台”,由专业评估公司就涉案情况、企业股东情况、企业发展前途等方面,对上述企业进行全面测评,形成了一份完整专业的《企业增值信用报告》,并及时动态监管该企业的运营状况。

  在平台测评及监管下,双方最终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上述公司于今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780余万元,并免除剩余债权。近日,被执行人已按期履行全部款项,该案顺利执结。

  “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优势,评估被执行企业信用及未来还款能力,大大提高了执行案件的和解成功率。”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20年7月上线以来,平台已促成12起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协议,促成和解3000余万元。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法院“执行和解监管平台”给出“定心丸” 2021-12-22 2 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