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市井事

“开车跑了7个多小时, 这都抓得到?”

  通讯员 沈旭蔚 赵沈思远 

  本报讯 “不是吧,我都开车跑了7个多小时,这都抓得到?”落网时,嫌疑人谢某某一脸诧异地看着民警。

  近日,湖州市南浔区和孚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重兆村一村民家中被盗。经查,事发当日晚上10点左右,嫌疑人通过撬门,进入姚先生家大厅,偷走一辆酒红色的电动自行车,车后备箱内还放有500余元现金。

  民警调看周边监控,发现了嫌疑人的身影,但对方戴着黑色帽子和口罩,全副武装,很难看清面部特征。

  通过监控追踪,警方很快发现了关键线索:案发后的第二天凌晨,嫌疑人将被盗的电动自行车停在了长兴县某路边,换了一辆深蓝色电动自行车继续行驶。此时距离嫌疑人作案已过去7个多小时,离案发地也有46公里,嫌疑人终于放松警惕,摘下帽子和口罩,露出真实面貌。

  民警通过电动自行车车牌信息,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及居住地,在长兴县将他抓获。经查,嫌疑人谢某某曾有2次因盗窃入狱的记录。

  到案后,谢某某对自己入室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被盗的现金已被他挥霍一空。他交代,为了不被警方发现,他在得手后,特意连夜骑着车电动自行车跑了7个多小时,自认为已经跑出了警方视线,不料,还是这么快就被抓了。目前,谢某某已被刑拘。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开车跑了7个多小时, 这都抓得到?” 2021-12-28 2 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