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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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机关调查,杭州市上城区新塘家园西区6幢1层原为架空层,现该架空层的东北角区域用玻璃材料围合成一处封闭空间,目前用作小区物业的办公室、会议室、消控中心、档案室等用途(具体围合位置和尺寸详见《示意图》)。经查,该围合行为系违法建设。因目前无法确定围合行为的建设者,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
请围合行为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理。特此公告。
附件:《示意图》1份,照片2张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151号金牛坊5幢3楼直属二中队
联系电话:0571-56052252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