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宁波市奉化鸿运建材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宁波市奉化鸿运建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7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并通过,并于2021年12月20日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2020)浙0213破2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宁波市奉化鸿运建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进行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配完毕,分配总额为人民币7271091. 00元,其中分配破产费用661, 029. 00元(含预提部分),第一顺序:职工债权0元;第二顺序:税收(或者税收性质)债权2307626. 47元;第三顺序:破产企业的普通破产债权4302435. 53元,清偿比例5. 43%,提存7059. 00元。
特此公告。
宁波市奉化鸿运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