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线缠车引纠纷 法院为邻里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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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慕煊
3岁小童放风筝,风筝线不慎缠绕车辆致三车受损,交警认定各方均无过错,系意外事故。那么,车辆维修费由谁付?近日,平阳县法院调解了这起案件。
5月1日,王先生带着3岁的儿子小王在家附近的一处空地放风筝。小王拽着风筝玩耍时,赵先生驾驶一辆汽车从路边经过,谁料车子缠上了风筝线,虽然赵先生车速并不快,在发现时也及时停了车,但风筝线仍刮擦到其车辆和停在路边的两辆车。
交警勘查现场后,认为各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小王在合适的场地放风筝,而赵先生难以预料到风筝线会缠绕在车上,两辆在路边的车也不涉及违停,故应认定为意外事故。
上述两车车主钱先生和李先生赶到现场,发现大家都是邻居。钱先生的车是刚买的,问了维修店朋友,修理需要花费800元左右,王先生过意不去,现场给钱先生发了620元红包。
李先生的车此后经维修,花了近1.5万元维修费,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时,保险公司表示,各方均无责的情况无法理赔。李先生于是联系王先生,要求他承担部分维修金额。
由于维修金额较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李先生于是将王先生和小王诉至法院。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牵涉邻里关系,若强行判决不利于服判息诉,便多次组织两方当事人调解,并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握手言和,王先生补偿李先生4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