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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债务人陈留娟、陈岩明:陈正仁于2021年10月18日将其合法享有的对各债务人在东阳市人民法院(2015)东商初字第6891号判决书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黄金凯,黄金凯已享有上述的债权,现已公告方式通知你向新债权人黄金凯履行上述判决下的债务清偿。

  特此公告。 

  黄金凯

  2022年1月1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债权转让公告 2022-01-13 2 2022年01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