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说法

聚餐自带茅台酒被调包?法院判了

  通讯员 温法宣 

  难得一见的亲友聚餐,常有人自带酒水助兴。可曾想过,自带的茅台酒也可能被调包。近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某健盗窃茅台酒一案作出二审裁定。

  2021年4月11日、13日、22日,吴某健与黄某肆在温州市鹿城区某酒店利用服务员身份,事先向上家购买各种年份的假茅台酒,并以假茅台调换真茅台的形式,窃取被害人吴某晰茅台酒2瓶、被害人何某茅台酒1瓶(均无法估价)、被害人汪某新2017年飞天茅台酒1瓶(经鉴定,价值3100元)。吴某健因此被抓获并逮捕。

  经审查,2020年至2021年,吴某健伙同黄某华、雷某斌、黄某志、黄某肆4人组成盗窃团伙,从广州沿路作案,分别在温州、宁波、福州等地应聘酒店服务员,用假茅台调换真茅台,再将真茅台寄给上家,上家对酒进行验收后,再打款给吴某健。吴某健供述,曾用假酒换到假酒。

  吴某健总计作案至少20次,每次盗窃1-2瓶,销赃总额至少141600元,个人获利至少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返还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

  自带茅台酒等高档白酒到餐饮场所消费,因商品本身有较高价值,且难辨真假,极易“鱼目混珠”,常常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把商品交给他人,不让商品脱离自己的视线。

  与此同时,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交易并索要发票,一旦出现问题,方便维权。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4 聚餐自带茅台酒被调包?法院判了 2022-02-09 2 2022年02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