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取不义之财,竟跨境打了场“假官司”
通讯员 裘鑫娜
本报讯 日前,在一起涉外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文成法院克服海外当事人参与诉讼难等困难,根据案件情况公正判决,对原告的虚假诉讼行为予以3万元处罚。
时间回到2012年,身在意大利的赵某因资金周转问题急需3万欧元。好友吴某出借了这笔钱,当时赵某并未写下借条。2年多过去了,赵某一直没有还款。2014年5月,经双方结算,赵某向吴某出具借条,写明“今赵某向吴某借款叁万欧元,叁年内还清,每个季度还款贰仟伍佰欧元。”
6年后,吴某声称赵某一直未偿还欠款,向文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赵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欧元及利息。
几经周折,法院联系上了赵某。令人意外的是,赵某坚称“我姐姐已于2014年6月10日代我偿还借款给了吴某”,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
经办法官依托移动微法院,要求原、被告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庭审中,当法官向吴某出示赵某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并询问其为何隐瞒这一情况时,吴某当即慌了神:“借钱借了这么久,没有什么利息,我实在心有不甘,才出此下策。”
鉴于原告刻意隐瞒涉案相关事实,在已收到全部借款的情况下,仍向法院提起诉讼,妨害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文成法院对原告吴某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