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 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合并公告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两所”)为了实施律所品牌战略,做大做强律师服务业,实现资源互补,加快实现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经协商一致,现就两所合并及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清算、注销事宜公告如下:
一、 两所自愿合并,由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
二、 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8月15日起停止执业。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决定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债权申报事宜。
三、 两所合并,浙江胜平所律师事务所同时注销。注销后,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等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所函、业务合同、介绍信等印章、资料全部失效。两所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
四、 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的注销及两所合并,需经原登记机关浙江省司法厅依法行政许可后生效。
五、 原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六、 两所原有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账目、账簿、案卷、档案等)均由合并后的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继续保管、承续。
特此公告。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
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