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郁岳炯:
根据你与孙伟锋、龚挺、龚福根于2015年10月9日签订的《协议书》,你应对借款本金壹亿叁仟柒佰贰拾万元(¥13720000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基于上述协议,孙伟锋于2019年11月21日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本人,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
本人受让债权后多次向你催讨,并发送催讨函,但你于2019年2月21日偿还本金人民币肆仟万元(¥40000000)外,剩余本金玖仟柒佰贰拾万元(¥97200000)你至今未还。
现本人根据法律规定,将上述债权玖仟柒佰贰拾万元(¥97200000)转让给孙伟锋,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在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及时向孙伟锋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受让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5 6794 2222
债权转让人:孙伟桤
债权受让人:孙伟锋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