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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22年8月18日

  (2022)浙0212民初9352号  陈秀雯:本院受理原告和盈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秀雯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自动履行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9月29日14:30在本院(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2)浙0212民初9354号  王思:本院受理原告和盈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思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自动履行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9月29日14:30在本院(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2)浙0282民初2213号  李鹏:本院受理原告浩南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郭玲艳、李鹏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简转普裁定、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9月29日14时15分在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的,将依法缺席判决。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破28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8月5日裁定受理爱克斯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2年9月23日前,向爱克斯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京龙大厦1幢7层-1;联系人:陶宏桥、施小旋;联系电话:13957799733、13757720722)。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乐清市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22-08-18 2 2022年08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