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0)甬律破管字第7号
宁波全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关于宁波全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已于2022年8月25日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9月2日经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203破4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
破产财产共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于2022年9月8日以债权分配及现金或转账方式实施分配,分配财产总额为407622.16元。其中,第一顺序职工债权0元 ;第二顺序债权0元;第三顺序普通债权407622.16元,清偿率为100%。
对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宁波全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