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评估资源损害
通讯员 贺珊珊 陈露
本报讯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已被刑事判决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人卜某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害18万元。
此前,椒江区农水局依据案件证据材料,通过专家咨询、市场调查、研讨论证等形式,结合非法捕捞行为发生时间、捕捞海域、使用的渔具以及渔获物种类、数量等综合因素,就卜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海洋生态资源损害出具评估意见。
以个案办理为契机,椒江区检察院积极推动农水部门成立评估委员会,并出台《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办法(试行)》。自该办法实施以来,检察院已向区农水局委托评估8件,收到评估意见4件,认定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总计10166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