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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案卷

女童被金毛扑伤 放狗的却非主人

谁担责?

  《上海法治报》 陈颖婷 曹赟娴 

  午后,父亲在河边垂钓,女孩在不远处玩耍,此时突然窜出一只金毛犬,只见它朝女孩跑去,将她扑倒在地……

  金毛犬的主人家住附近,这天邻居前来逗狗,把金毛犬放出了笼子,不料狗跑出后伤了人,这起意外谁来担责?日前,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由主人与邻居各担责5成。

  邻居逗狗

  未料狗跑出后伤了人

  吴某家有只金毛犬,平时圈养在院子的狗笼里,外侧还安装了护栏。去年11月,他蹲在笼子里修理,笼门未关,金毛犬未系犬链,蜷缩在他脚边。这时,邻居李某进到院子,站在护栏外朝金毛犬招手,试图把它召出笼子。吴某见状,向金毛犬叫道“别动”,但并未采取其他制止措施。

  谁料,下一步李某竟拉开护栏,走近后继续向金毛犬招手,反复喊它出来。短短10秒内,金毛犬就起身而出,飞快窜离了院落,李某急了,连忙唤它“回来”,并追了出去。

  与此同时,6岁的女孩乐乐正随父亲在附近钓鱼,金毛犬冲出院子后,将乐乐扑倒在地,造成她左侧腰部受伤,随后乐乐父亲报警。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乐乐一家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吴某与李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共1.7万余元。

  吴某辩称,金毛犬是在李某的召唤下才跑出伤人的,李某应与自己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且金毛犬性格温顺,不会主动伤人,可见原告家长对小孩监护不力,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李某则辩称,金毛犬跑出去时,作为主人的吴某没有任何反应;而且从原告就医情况来看,仅是皮外伤,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法院:

  两被告都有错,各担5成责任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受伤是否为涉案金毛犬所致,以及两被告对原告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及责任比例。

  法院查明,涉案报警内容及时间均与金毛犬伤人密切吻合,吴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也确认金毛犬伤人一事,验伤通知书亦加以佐证,由此可推定原告之伤系涉案金毛犬所致。

  至于两被告提出,原告年幼,可能是其个人不当举动或惊吓导致受伤,对此法院认为,两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原告存在主动挑逗、追赶金毛犬等过失情形,而且原告年仅6岁,在突遇肆意窜跑的大型犬时,因恐惧逃避导致跌倒受伤也合乎常理。

  法院同时认为,吴某作为饲养人,未按《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办理养犬登记、年检,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并且在事发当日,狗笼呈打开状态,金毛犬无犬链约束,外部护栏也未上插销。面对李某的引诱行为,吴某未能有效制止金毛犬外出,也未能采取及时补救措施,故其具有一定过错。

  此外,被告李某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知晓大型犬不做约束、脱离控制的危险性,却仍持续招手引诱金毛犬外出,又径自拉开护栏致它奔出,脱离控制,其行为是导致金毛犬伤人的直接原因,故其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综上,法院结合两被告的原因力和主观过错程度,判决吴某、李某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律师费等共计5937.2元,两被告分别承担2968.6元。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07 女童被金毛扑伤 放狗的却非主人 2022-09-19 2 2022年09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