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拟对持有的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金华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金华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的主债权以及从权利(以竞价文件为准),包括债权本金286130299.11元、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信达、华融、东方、长城、银河五大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三、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为公开竞价方式。
四、有效期限
本次竞价公告有效期截至2022年11月1日。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承诺。
2、符合竞买条件且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 17 点 00 分前至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028号索取竞价文件。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0579-8321523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