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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数字法治

数字化改革 推动诉源治理制度重塑研究

  余中华 

  诉源治理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随着国家层面社会智治要求的提出,诉源治理已经被赋予数字化内涵。当前,全省自上而下的数字化改革,更是秉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程度的初衷,势将诉源治理推向一个新高度。在新形势下,诉源治理应着重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更新理念,促进闭环管理。注重三方面的转变:一要从“末端堵漏”向“前端治理”转变。诉源治理可分为三个工作阶段:矛盾纠纷发生前、矛盾纠纷已然发生、矛盾纠纷进入法院后。二要从被动应付向主动应对转变。传统的调解工作是等人上门,被动接访,但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大背景下,这样的调处方式,显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需求。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多主动走访、倾听、摸排,把可能的潜在纠纷化解于无形。三要从分兵作战向协同配合转变。复杂的矛盾纠纷可能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领域,要摒弃部门利益至上的观念,避免相互推诿,强调矛盾化解的整体性、协同性、互助性。

  二是数据赋能,推动流程再造。要打破各部门间数据壁垒,综合法院立案数、矛调中心和信访局等各部门受理的矛盾纠纷数、公安警情数、网络舆情数,实现“事前可感知、事中能化解、事后有回溯”的诉源治理闭环管理。构建“1+5+4”架构,“1”即诉源治理数字化多跨场景应用驾驶舱。“5”即人物、事件、地址、物联、舆情5类核心数据。“4”即风险预警、协同调处、反向审视、诉源反哺等4个功能模块。精准提取事件、纠纷、警情中的关键信息,通过“人”这个关键要素,进行关联碰撞,按照事先设定的规则,自动触发预警;定期推送矛盾纠纷案件数、调处情况、类型化纠纷趋势研判等至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便于其及时掌握本地、本领域社会治理情况,查找行政管理漏洞并适时作出调整。

  三是建章立制,实现长效治理。诉源治理绝不仅仅是法院、矛调中心一两家的工作,而应当是党委政府主导下,各政法部门和行政机关全面参与的全局性工作,要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源头预防、协同调处、回溯反哺的全链条贯通。一要增强关键牵引力作用。建立“类案治理”的例会制度,各级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条线定期会商、进行整改并督促落实。二要完善绩效评价机制。聚焦显著上升的矛盾纠纷类型,引入专业、行业调委会入驻矛调中心,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络机制,要求派员参与专业、行业调委会的实体运行。三要构建综合施策平台。矛调中心在实体人员力量汇集的基础上,实现数据汇集和指挥调度功能,推动线下矛盾纠纷数据上线、调解经验成库。

  (作者系嘉兴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


浙江法制报 数字法治 00008 数字化改革 推动诉源治理制度重塑研究 2022-10-08 2 2022年10月0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