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路径
王文华
大数据时代将为社会治理创新带来机遇,但也必须正视新的挑战,探寻有效路径,推进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创新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树立大数据思维,转变社会治理理念
将大数据理念树立在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中,既要主动运用大数据,更要善于运用大数据,充分发挥大数据的分析决策作用,发现在基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托大数据,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由“局部控制型管理”向“整体服务型治理”转化。
(二)推动大数据立法,做好法治制度保障
大数据利用过程中,分析、应用、决策等各环节都应明确边界,各级政府部门作为大数据资源的占有者,既需要从制度层面规范政府及其职能行为,尽可能提高大数据的公共度,又必须明确哪些数据需要保密,还需要兼顾处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同时对管理使用大数据不利甚至侵权违规行为建立追责和惩戒制度。因此,在运用大数据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须强调法治意识,以制度为依托,通过法律体系的建设,维护社会各方利益。
(三)搭建大数据平台,强化社会治理顶层设计
依托大数据时代发展,立足“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局面,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平台的搭建与整合。大数据是否能充分应用于决策,取决于收集的数据质量和对数据的充分分析,对于政府机构和公共部门掌握的资源体量比较庞大的数据,由于很多原因,这些数据仍存在“不愿、不敢、不会”共享开放的问题,形成大量的“数据孤岛”“数据碎片”,如何打破这些“数据孤岛”,用好“数据碎片”需要做好顶层设计。首先,应加强政府部门体制改革;其次,需要制定数据标准;第三,建立社会治理培训机制。
(四)引入大数据人才,提高数据运用技术
大数据技术之所以能够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明显作用,是与其所具有的技术分析能力密切关联的。现实来看,各社会治理主体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不足的问题。各社会治理主体,特别是政府部门,必须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和技术创新,全面提高对大数据的掌控能力。首先,大数据的使用和社会治理创新关键靠人才。其次,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能责任。第三通过科学决策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
(作者系嘉善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