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取水被罚三万
通讯员 金泽良 黄心怡
本报讯 近日,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执法人员在万泉东路后应村巡逻时,发现某建筑公司存在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河道取水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作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将水泵、水管等取水设施予以拆除。
因为擅自取水,该公司被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当事人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调查,补办了取水证,并补缴了水资源费。据悉,这是自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以来,温岭查处的首例此类型案件。
通讯员 金泽良 黄心怡
本报讯 近日,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执法人员在万泉东路后应村巡逻时,发现某建筑公司存在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河道取水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作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将水泵、水管等取水设施予以拆除。
因为擅自取水,该公司被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当事人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调查,补办了取水证,并补缴了水资源费。据悉,这是自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以来,温岭查处的首例此类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