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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仲裁公告

  嘉兴市瑞晨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良):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黄小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嘉秀洲劳人仲案〔2022〕597号),因本委各种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该案定于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在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嘉兴市昌盛中路598号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573-82721852)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仲裁公告 2022-10-31 2 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