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树桃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公告
2022年1月10日,东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吴晓武对东阳市树桃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2022年8月30日,申请人吴晓武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为由申请撤回强制清算申请,清算程序不再继续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6日裁定准许申请人吴晓武撤回对东阳市树桃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东阳市树桃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