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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案卷

关于终止陈宝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公告

  2022年8月19日,东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陈宝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申请。因陈宝苏未能提交完整的财产申报文件,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对管理人就陈宝苏申请中的情况的提问正式作答,且已知三位债权人均表示不同意对陈宝苏的债务进行集中清理,故管理人提请东阳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陈宝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9日裁定终止陈宝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特此公告。

  陈宝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

  2022年11月3日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07 关于终止陈宝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公告 2022-11-03 2 2022年11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