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孙建国: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2021)杭仲02字第358号申请人楼金城与钱和良、孙建国、缪东阳、杭州振宏物流有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杭仲02字第358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837号萧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6楼604室,邮编311202,电话0571-88302773)。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