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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遗失声明

  2022年10月31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嘉兴梦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苏公司”)破产清算案,案号(2022)浙0402破申31号,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未能接管到梦苏公司公章印章。现管理人特登报,声明梦苏公司公章印章作废。

  特此公告。

  嘉兴梦苏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遗失声明 2022-11-25 2 2022年11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