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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宁波海警局于2022年8月11日在宁波甬江内查获“舟池177”船,该船载有海砂938.34吨(经过磅),现该船海砂已被宁波海警局奉化工作站依法扣押,因无法确认及联系其海砂所有人,上述物品须及时处理。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宁波市奉化区松岙镇振兴路29号宁波海警局奉化工作站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认领的,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将上述在押物品作无主财物认定,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联系电话0574-28512065。宁波海警局奉化工作站

  2022年11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无主财物公告 2022-11-25 2 2022年11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