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寄语

陈学诚:

用“法治”眼光抓新闻

  本报记者 陈毅人 

  1984年5月20日,《浙江法制报》创刊。这是我省唯一公开发行的法制类报纸。

  “办报的初衷,是想通过‘法治’眼光看待社会事件、报道新闻。”浙江法制报第一任总编辑陈学诚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仍记得这样一篇新闻报道:1992年年底,杭州某宾馆从邻国引进了几名“洋打工”,杭州各大媒体都对这件新鲜事迅速作了报道。法制报派出记者,要求从法律角度看待这件事。记者经调查采访发现,这几名外国人来华打工,均未依法办理外国人来华务工的相关法律手续,违反了中国法律。法制报对此作出报道后,很快这几名“洋打工”被公安部门依法遣送出境。“法制报的特色,就在于讲法。”陈学诚说。

  在担任浙江法制报总编辑之前,陈学诚是省司法厅宣传处负责人。1980年10月,厅里创办了一份内刊《法制宣传》,不定期出版,面向政法单位和社会宣传法律知识,大家都觉得这份内刊很实用。2年后,陈学诚代厅里起草了一份给省委宣传部的报告,请示将《法制宣传》改为公开发行的报纸,得到了省委宣传部的批复同意。1984年,《法制宣传》更名为《浙江法制报》,并正式公开发行。

  报社的人员以宣传处工作人员为主,又从其他处室抽调了几人,组成编辑部。最开始的时候,《浙江法制报》是份半月刊,每期4个版面,以刊登普法信息、政法工作为主。

  半年后,《浙江法制报》的知名度不断提高。“我们想着和老百姓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就开设了一个法律信箱,老百姓有法律问题都可以写信寄过来,我们对接专业法律人士来解答,然后刊发在报纸上。”陈学诚回忆说,老百姓都很爱看这块内容,寄过来的信件越来越多,甚至还有不少是来自省外的,“这个栏目当时很火,曾有老百姓评价,《浙江法制报》是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律学校’。”

  1985年,为抢抓新闻时效性,《浙江法制报》从半月刊改成周报。次年,“一五”普法启动,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浙江法制报》全力以赴做好普法宣传。

  “我们集思广益、边学边干,策划了不少普法栏目。”陈学诚说,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法制报就开设了 《小淘气遨游“法的迷宫”》栏目,用生动有趣的童话形式介绍法学知识,深受青少年欢迎。

  法制报还开展了不少普法宣传活动,如厂长、经理法律知识竞赛等。陈学诚自己也没想到,一次活动改变了一个“小姑娘”的人生轨迹。当时,法制报组织了家庭法律知识竞赛,丽水一户人家的“小姑娘”和父母一起翻阅资料、认真作答,最后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还到报社来领奖交流。多年后,在一次新闻宣传会上,陈学诚再次碰到了这个“小姑娘”时,她已是省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就是那次活动把我引上了法律的道路。”她告诉陈学诚说。

  2002年10月,陈学诚退休,离开了法制报。19年间,陈学诚见证了浙江法制报从无到有,再到一点点壮大。如今,《浙江法制报》获准更名为《浙江法治报》,陈学诚为此送上一段寄语:要努力办好浙江法治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服务。


浙江法制报 寄语 00003 用“法治”眼光抓新闻 2022-12-16 2 2022年12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