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新:
做强舆论监督为老百姓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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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贞妃
初任浙江法治报社社长,已是22年前,当时的王建新还是省综治办副主任。2000年,浙江法治报由省司法厅主管主办转隶为省委政法委机关报,王建新被派任浙江法治报社社长。
从部队转业至省直机关之前,王建新曾有30年的军旅生涯,期间长期从事宣传、政研工作。对于报纸内容,他有自己的想法和坚持。“法律是老百姓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法治媒体,既要贴近民生做大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新闻,更要发挥懂法的专业性,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王建新说,如今回忆起在法制报任职的7年多时光,当年报纸上那些频频可见的媒体监督力量,依然让他引以为傲。
“那时候,舆论监督报道是我们的‘拳头产品’,广受好评。”王建新介绍,当年的周末特刊(后改为明镜周刊)上,经常会有记者深入一线调查采访的监督报道。那时候,还经常有读者写信到报社,举报遭遇的不公或发现的不良社会现象。2003年,缙云一女子写信到报社举报,称东阳西田村一名“活佛阿婆”号称包治百病,最终害她丈夫不幸离世,还骗空了她的家财。报社周密安排后,派出记者两赴缙云、东阳摸底调查,乔装暗访西田村,之后大篇幅报道揭露了“活佛阿婆”利用封建迷信诈骗钱财的真相。报道引起了东阳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此事进行了彻查。
“为老百姓说话,是法制报人的责任和担当。”王建新说,法制报几乎每年都与各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坚持为民工讨薪、维权……因为“敢讲话”“够专业”,报社和记者们常常会收到来自当事人的锦旗和感谢信。
2000年,《浙江法治报》还是一周只刊发两次的周二刊,报道的时效性不佳。“读者爱看,报纸才能有长足发展。”王建新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人事调整,一边将真正懂新闻的人安排到采编岗位,一边对外招兵买马,引进更多新闻、法律人才,为日后的“增刊扩版”做好准备。当时的采编队伍中,有七八名采编人员都持有律师资格证。
自2002年1月开始,《浙江法治报》经省委政法委和社委会研究决定,报请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后,从周二刊改成了周五报,2004年又从只有4个版的大报变为8个版的小报,“好看才是硬道理”成为全报社的共识。一系列的改革,让报社的采编队伍素质、新闻报道质量等软实力都有了很大提升,也为市场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2007年,王建新离开法制报时,报纸的发行和经营收入都已经翻了好几番。
如今,对于即将踏上新征程的“浙江法治报”,王建新充满期待。他手写“为法治建设鼓与呼”,深情寄语报社,“希望法治报能坚守法治宣传主阵地,紧跟时代改革创新,运用多种形式,把新时代法治宣传搞得生动活泼,在新征程上不断取得新成就、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