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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关于长期挂账款项清偿的公告


单位:人民币 元
附件:

  我司对公司长期未结款项进行公告,附件所列款项,请相关单位在2022年12月30日前持合法有效材料到我司办理结算对账手续,以确认长期账款是否有效、到期、过期等,我司将依法处理相应长期账款。若公告期满三年,施工单位仍未前来处理的,我司将不再受理前述结算对账工作,相关后果由相应单位承担。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林芳 

  电话:0579-89915968

  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关于长期挂账款项清偿的公告 2022-12-20 2 2022年12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