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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微法

  根据《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7日受理定浙江广丰建设集团东阳市广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公司”)预重整申请,于2023年11月17日确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广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二、请广源公司债权人2023年12月3日前通过“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系统进行线上债权申报。线上申报方式: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并按提示正确填写,申报前请债权人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指引》,线上申报技术问题请咨询平台工作人员:18258231144。债权人逾期申报的,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广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及会议地址将另行通知。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律师、郑律师

  联系方式:13868550275、17858507422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大道亨哈大厦西首六楼

  特此公告。

  浙江广丰建设集团东阳市广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浙江广丰建设集团东阳市广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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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治报 微法 00011 2023-11-22 浙江法治报2023-11-2200019;浙江法治报2023-11-2200020;浙江法治报2023-11-2200016;浙江法治报2023-11-2200023 2 2023年11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