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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微法

    根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台州金运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于2023年11月16日转让给台州金运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台州金运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台州金运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台州金运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标的债权明细表 金额:人民币万元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截至基准日(即2023年4月30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88338018   13732358888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台州金运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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