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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天平

  法院公告

  2023年12月27日

  (2023)浙0781破61号

  本院于2023年12月22日裁定受理兰溪中影华纳影城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25日指定浙江大名律师事务所为兰溪中影华纳影城有限公司管理人。兰溪中影华纳影城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1月28日前向兰溪中影华纳影城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兰溪市中洲路57号;联系人:刘晓华律师;联系方式:13706895129)申报债权(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兰溪中影华纳影城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兰溪中影华纳影城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4年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兰溪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兰溪市横山路5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兰溪市人民法院

  (2023)浙0783民初10158号

  义乌市前新贸易有限公司、陈和才(332603********

  5219):本院受理原告东阳市方舟建材经营部诉被告义乌市前新贸易有限公司、陈和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特别提示、廉政监督卡、司法公正码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原告货款631160元及暂估利息42603.3元(利息按合同约定以总货款911160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从2023年3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本息暂计673763.3元。2、要求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后2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马俊杰独任审理,定于2024年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阳市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初4457号

  周美爱: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涛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美爱、王功涛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784民初44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周美爱向原告永康市涛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缴纳出资5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3年9月2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缴纳之日止);二、由被告王功涛向原告永康市涛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缴纳出资5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3年9月2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缴纳之日止);三、由被告周美爱对上述第二项款项中的300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2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第一、二、三项款项限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50元,共计2950元,由被告周美爱负担1475元,由被告王功涛负担1475元(周美爱对其中885元承担连带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初5159号

  侯亮松(住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官村村寺坞14号):本院受理原告刘寒明诉被告侯亮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4年2月27日13时4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8号法庭(东门四楼),由卢燕独任审判。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浙0803民初3370号

  童小卫:本院受理原告梁连华诉被告童小卫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803民初33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梁连华货款及运费合计60249元并支付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6元,公告费560元,由你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缴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023)浙0803民初3979号

  吴少华:本院受理原告叶萍诉被告吴少华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诉称要求1、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2、婚生女吴珈译、婚生子吴羿阳由原告抚养,原告每月各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成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023)浙0824民初2972号

  李成禄:本院受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参与人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2月22日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开化县人民法院

  (2023)浙0891民初98号

  程晓军:本院受理原告刘仁渭诉被告程晓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891民初9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1、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日起按同期LPR计算至完全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2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

  (2023)浙0891民初172号

  傅佩英:本院受理原告吴剑军诉被告傅佩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891民初17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1.归还借款本金10000元;2.按月支付自2017年6月24日至今的利息1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2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

  (2023)浙1125破3号

  本院根据李正的申请于2023年12月5日裁定受理云和县好万家工艺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13日指定丽水国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云和县好万家工艺家具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云和县好万家工艺家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2月9日期间,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305号二楼丽水国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一部;邮政编码:323000;联系人:范玲俐;联系电话:13676506675。申报债权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云和县好万家工艺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应尽快向云和县好万家工艺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移交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账册、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云和县好万家工艺家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云和县好万家工艺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管理人账户名称:云和县好万家工艺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账号:8110801011602823689)本院定于2024年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四楼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云和县人民法院

  浙江泽春律师事务所与浙江靖石律师事务所(筹)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批准,由浙江靖石律师事务所(筹)吸收合并浙江泽春律师事务所,浙江泽春律师事务所注销,现已进入吸收合并程序。

  浙江泽春律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27日

  浙江泽春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李忠飞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李忠飞,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李忠飞履行相关义务。李忠飞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李忠飞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上述债权的利息计算至2023年2月21日,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联系电话:0571-87836723、13616657501。特此公告。

  李忠飞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法治报 天平 00010 2023-12-27 浙江法治报2023-12-2700007;浙江法治报2023-12-2700009;浙江法治报2023-12-2700008;浙江法治报2023-12-2700011;浙江法治报2023-12-2700010;浙江法治报2023-12-2700014;浙江法治报2023-12-2700012;浙江法治报2023-12-2700013;浙江法治报2023-12-2700016;浙江法治报2023-12-2700015 2 2023年12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