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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一:陈帅,男,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624198408260014。声明人是被继承人俞静(女,一九五九年十月十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330624195910100047)的儿子。
声明人二:陈琦,男,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出生,住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悦澜山府邸1幢121室,公民身份号码:330624199712210390。声明人是被继承人俞静(女,一九五九年十月十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330624195910100047)的儿子。
被继承人俞静已于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死亡。被继承人俞静名下遗留有下述不动产:
1、坐落于新昌县七星街道悦澜山府邸3幢 112 室房屋[权证号:浙(2020)新昌县不动产权第0026397号]:
2、坐落于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万家星城 21 幢2单元202 室房屋[权证号(证明号):杭下国用(2014)第010166号杭房权证下移字第 14818565 号]。
上述财产系俞静个人财产。根据继承相关法律的规定,上述财产及俞静名下的其他属于其个人所有的全部合法财产是俞静的遗产。
据声明人所知,被继承人俞静生前对于上述遗产未立有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声明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俞静的上述遗产。对上述遗产及其名下的其他属于其个人所有的全部合法财产,声明人自愿放弃继承。
本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陈帅、陈琦 2024年11月18日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宁波宁联鹏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应成 2024年11月18日
宁波宁联鹏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应成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基准日:2021年5月24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