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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驰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章好诉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劳动争议一案(浙桐乡劳人仲案〔2024〕1106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仲裁裁决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浙桐乡劳人仲案〔2024〕1106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指定地址领取上述文书,否则将视为送达。领取文书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庆丰南路2号桐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8925516。
如当事人不服本裁决,可以自仲裁裁决书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桐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桐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
仲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