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叶顺旺、章林法、干纪满:
提存人乐清市湖雾镇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月24日依据乐湖赔决字〔2025〕1号《乐清市湖雾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决定书》将应支付给叶顺旺、章林法、干纪满的赔偿金(含利息)总计205525元,提存于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请及时到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领取该提存款项。如逾期不来领取,上述款项将按法律规定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2幢10楼,联系人:应林杰,电话:0577-57102055。
乐清市湖雾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关于提存款领取事项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