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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毒零食”被判过刑的人,又在摆摊?

一个举报电话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通讯员 梁闽月 本报记者 章锐

  本报讯 近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围绕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走访经营门店、查阅动态监管台账,并结合信用公示系统数据交叉核验,确认此前涉案人员均未违规重返食品行业,联合惩戒措施执行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后续监管流程规范有序。

  此次“回头看”,源于群众的一个举报电话。“检察官,那个卖‘毒零食’被判过刑的人,怎么又在市场摆摊了?”2024年11月的一个清晨,庆元县检察院的电话骤然响起,检察官林亚鹏接到一位大姐的举报。原来,这位大姐在市场购物时,意外发现一名曾因食品安全犯罪获刑的人员重返食品销售岗位,担忧的她第一时间就致电检察机关。

  接到举报后,庆元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立刻开展分析研判——若此人为个案,或许只是偶然;但若是监管存在疏漏,则可能暗藏更多风险。为摸清底数,办案人员运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的“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公益诉讼监督模型”开展线索摸排。通过数据比对与分析,发现自2015年“终身禁业令”实施以来,全县有多名食品安全犯罪刑满释放人员的后续从业情况,尚未完全纳入禁业监管体系,部分人员仍在从事早餐制作、食品企业质检等相关工作。检察机关随即将其作为推动系统治理的重点,助力补齐监管链条,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2024年12月,庆元县检察院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对辖区内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应禁未禁”问题进行查处,堵上监管漏洞。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积极履职,依法对案涉多名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并督促1名刑满释放人员退出食品行业。同时,将相关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函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落实禁业措施。

  案件已经办结,但工作仍未止步。今年4月,庆元县检察院积极与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行动,三方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案件移送与反馈、日常联络、监督制约等五大工作机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卖“毒零食”被判过刑的人,又在摆摊? 2025-11-10 27757781 2 2025年11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