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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当事人沈捷向我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被继承人:沈季敏,女,1932年10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1021932********,已于2026年4月20日死亡】。本处已受理上述公证申请,具体核实程序本处现已开展。如有相关人员对沈捷在本处申办接受遗赠公证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沈季敏存在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或书面的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其他继承人或受益人,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且需要靠沈季敏抚养或赡养的继承人),请在公告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本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交充分、有效证据证明主张的,本处将依据当事人沈捷的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手续。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99号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联系电话:0571-85061307、15158890945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2026年5月11日

  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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