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群号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深感后悔,根据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2026)浙0624刑初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向广大公民赔礼道歉,特此声明致歉。
致歉人:董群号 2026年5月29日
道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