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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评论

  我叫吕苗风,是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的,经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在此,我怀着万分愧疚的心情,就本人此前公开发表的不当错误言论,向申请执行人通大数控(河南)有限公司致以最诚挚、最深刻的歉意,特此公开道歉。

  经深刻反思,我已清楚认识到,此前发布的言论完全违背事实、毫无依据,是极其错误且不负责任的。这些言论损害了通大数控(河南)有限公司的声誉、品牌形象与合法权益,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不良影响,我对此深感自责懊悔。

  在此郑重承诺:我已全面删除全部错误言论,绝不再发表任何针对通大数控的不实、不当言论,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坚决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再次向通大数控(河南)有限公司诚恳致歉,恳请贵公司予以谅解,我必将铭记教训、谨言慎行。

  致歉人:吕苗风 2026年5月29日

  道歉声明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2026-05-29 浙江法治报2026-05-2900015;浙江法治报2026-05-2900012 2 2026年05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