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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版:一版要闻

美籍司机无证驾驶撞人判赔

法官提醒:持国际驾照者需及时换领中国驾照



  本报讯近日,开化法院审结一起涉外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美国公民保罗被判赔偿徐某医疗费、电动车损失费等共计10888.4元。

  2009年4月12日,今年54岁的保罗驾驶黄某所有的轻型普通货车,从安徽省黄山市驶往永康,行至205国道开化县城关镇下溪村地段时,与骑电动车的徐某发生碰撞。后经医院诊断,徐某为颅内出血、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开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保罗负全部责任。

  保罗虽然持有国际驾照,但没有获取中国驾照。由于中国大陆还未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目前对国际驾照是不认可的。因此,法院认定保罗为无证驾驶。

  法院认为,被告保罗未取得中国驾照就驾驶机动车且未确保安全通行,致使发生事故,理应赔偿原告徐某的合理损失。因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故被告某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部分由被告保罗赔偿,被告黄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称,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籍商人及港、澳、台同胞来大陆投资,像保罗这种情况可以换领中国大陆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外籍人士如果持有国外驾照或国际驾照,只需提交外国护照、在华居留证、国外驾照(或国际驾照)、体检合格表,通过理论考试后,不需要参加路考就可申领到中国大陆驾驶证。如果外籍人士没有驾照的话,凭中国的居留证、护照和体检合格表,通过报名,经理论考试和路考合格后,就可以申领到中国的驾驶证。

  ■通讯员周柏洪


浙江法制报一版要闻01美籍司机无证驾驶撞人判赔 2010-05-17 2 2010年05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