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贩卖被封母猪
逃亡六年被究刑责
本报讯为了逃避债务,兰溪人章恒兴擅自将已被法院查封的生猪、母猪卖掉。5月13日,章恒兴因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被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2年下半年,章恒兴的生猪养殖场正式开门营业。然而,生意并不好做,到了2004年2月,章恒兴非但没有实现盈利,反而欠了饲料提供商盛某8万余元的货款。盛某在数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章恒兴告上了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兰溪法院经过审理后,裁定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章恒兴共计9万余元的相应财产,这其中包括97头生猪和母猪。
在此之后,章恒兴无视法院查封财产的裁定,将68头生猪和母猪卖往丽水等地,获得6万余元生猪款后逃往上海、南京等地。直到今年年初,章恒兴在种种压力下,才向兰溪警方投案自首。
■通讯员范宝华王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