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新闻报道遭遇损害商业信誉罪
2007年8月,制造“纸馅包子”新闻的北京电视台临时人员訾北佳,一审被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检察机关指控,訾北佳在2007年六七月间,通过采访未能发现有人制作和销售肉馅掺纸包子,于是自带面粉、肉馅、纸箱等,骗取商贩卫全峰等人信任,教授卫等人制作了两屉肉馅掺纸包子,后扔弃。与此同时,訾北佳秘密录制了制作过程,并配音,随后在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中以《纸做的包子》为名播出。
前不久,《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报道了一家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幕,该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决定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后该决定被撤销。
《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