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清照遇到了家庭暴力
即便你是知名的女词人,你遇到了家庭暴力,能有什么办法?
■王学堂

许多人认为,只有在那些女方较为柔弱的家庭中才有家暴存在的土壤,其实不然。
家庭暴力在我国有悠久历史。
南宋女词人李清照(1084—约1151)是我比较喜欢的女词人之一,她在历史上无疑是响当当的“一姐”,重磅级人物之一,也是中国古代四大才女(李清照、卓文君、蔡文姬、班昭或曰上官婉儿)的魁首。别的不说,就说她那几句“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所展示的豪情万丈,剑指长空,不说女性望尘莫及,就是天下男儿敢于和她比肩一较高下的又能有几人?
但她也曾遭遇“家暴”。
十八岁时,她与金石考据家赵明诚结婚,两人如胶似漆珠联璧合,可以说是中国封建时代志同道合、夫唱妇随的模范夫妻,她的这一段美好经历发生在山东青州,我老家。
可怜天下事难如人愿。49岁的赵明诚病死于建康(今南京)。是独守青灯还是梅开二度?这对李清照来说是个问题。
1132年夏,她顶着世俗压力嫁给张汝州(时任右奉承郎监诸军审计司,是军队里负责财务审计和审核的普通官员)。当时的许多典籍对于“公众人物”李清照再婚这件事都有记载,但多是讥讽和嘲笑。王灼的《碧鸡漫志》中说:“赵死,再嫁某氏,讼而离之,晚节流荡无依。”
李氏夫死再嫁已经为时人诟病,为什么还要离婚?因为婚后张汝舟对李清照拳脚相加,实施“家庭暴力”。作为才女的李清照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她要离婚。但张不同意。这时,距两个人结婚还不到100天。
那时候的婚姻法与今天大不同。按宋朝法律,妻子控告丈夫,即使完全胜诉,也要入狱两年。
李清照告发张汝舟却是“曲径通幽”。1132年10月,张汝舟被朝廷逮捕。经审理,张汝舟罪名成立。同年12月,皇帝下诏,将张汝舟削籍为民,发配到广西柳州。
李清照告发张汝舟的罪名,叫“妄增举数入官”。这个罪名是宋朝一个特殊的罪名,就是被告人虚报科举考试次数,进而达到为官的标准。宋朝时有这样一个制度:秀才以上,参加考试的次数,当达到一定数目时,即使没有考上,也可以向上提一格。张汝舟就是在这方面弄虚作假虚报了考试的次数,骗取官职。
即便你是知名的女词人,你遇到了家庭暴力,能有什么办法?因为诗词再优美也比不过拳头。
当然,对家庭暴力,要打击,但千万别草木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