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水牛就手痒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许聪 刘波 陈美珍 姜栋 陈文铮 刘云潇
时间:2月27日 地点:余姚法院
因为几头牛,27岁的钱某要吃刑罚了。
去年9月的一天,钱某和老乡(另案处理)开着小货车,从慈溪出发来到余姚市梁弄镇。在一条河边的田畈上,他发现了五六头牛,顿时眼前一亮。
钱某和老乡把车停好之后,各自挑了一头牛赶上车。因为牛一直在桥板上打滑,钱某和老乡始终不能将牛拉上车。这时,远处有个人骑着电瓶车过来,停在了他们面前。钱某的老乡赶紧说:“我们是来收牛的。”看到那人满脸疑惑地骑着电瓶车走了,钱某也赶紧丢掉牛跑走了。
虽然第一次没有成功,但钱某竟上了瘾。过了几天,他在田畈上看见一头水牛,又开始手痒。因为当时正值傍晚,来往车辆比较多,钱某索性将车子停在路边睡觉,等待时机。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钱某看了下周围没人,就一个人吭哧吭哧地将牛拉上车运回了家。
当天,钱某联系到收购人朱某,将牛带到朱某介绍的都某处。都某看了一下,约定价格为11000元,并且预付了3000元,钱某成功将牛卖掉。
第三次,钱某一下子偷了两头牛卖给朱某,赚了16000元。
后来,朱某知道钱某的牛是偷来的,经常有货源,就约他在一家小饭馆里商量买卖事宜。突然,几名民警冲了进来,将两人抓获。
据朱某交代,他每次从钱某那儿将牛收购来之后,就将牛处理一下,将肉和牛杂转卖给一些餐馆老板,以此来获利。
余姚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