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仲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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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4年2月28日



  (2013)高行终字第1706号
  菲特尔莫古威斯巴登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温州华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一案,你作为原审第3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高行终字第1706号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案将依法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4) 杭拱商初字第163号
  杭州格莱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柏琦诉被告杭州格莱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4)杭拱商初字第20号
  严娟: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信义坊分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4)杭拱商初字第50号
  毛维芳、毛中良、浙江冠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泉峰机电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3)杭拱商初字第2177号
  王李彬、王建尧: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天天上路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4)杭拱商初字第77号
  陈高能、陈金凤、陈正方、陈希佳、杭州宝腾实业有限公司、庄启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陈高能、陈金凤、陈正方、陈希佳、杭州宝腾实业有限公司、庄启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4)杭拱商初字第189号
  张建设、张根英、杭州华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采丰防火技术有限公司、许益军、陈建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张建设、张根英、杭州华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采丰防火技术有限公司、许益军、陈建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4)杭拱商初字第224号
  杭州闽和钢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侨瑞钢铁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闽和钢铁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4)杭拱民初字第175号
  佳德物流(杭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程细明等二原告诉你司等六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你司、汪利平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956856元,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3)杭西民初字第945号
  浙江银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天启玉琳珠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大陆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3)杭西民初字第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3)杭西民初字第2194号
  沈年法: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欧亚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杭西民初字第2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3)杭西民初字第2370号
  杭州千瓦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4)杭西民初字第42号
  杭州名豪会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吕承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4)杭西商初字第56号
  王方华: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3)杭滨商初字第1061号
  程建利、程爱君、杭州丰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杭州高新区(滨江)东冠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2013)杭滨商初字第1061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3)杭滨民初字第1494号
  汪红亮:本院受理原告吴贤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杭滨民初字第14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4)杭萧商初字第97号
  湖州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万昌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州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这下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4)杭淳商初字第75号
  方初春:本院受理原告胡智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6月10月14时在本院第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4)杭淳商初字第207号
  宋章来、吴百女:本院受理原告淳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千岛湖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6月10日9时在本院第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4)杭淳民初字第85号
  周来信:本院受理原告余敏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6月10日9时在本院第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4)甬东商初字第314号
  张鹰、胡辉、宁波海曙区爱车一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勇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甬东商初字第3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前登记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沙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胡新娣、梅碧玉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4年6月4日8时45分在本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4)甬东商初字第315号
  杨创杰: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勇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甬东商初字第3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前登记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沙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胡新娣、梅碧玉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4年6月4日10时在本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4)甬东商初字第316号
  李海波: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勇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甬东商初字第3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前登记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沙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胡新娣、梅碧玉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4年6月4日13时45分在本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4)甬东商初字第317号
  杨晓东、严建平、严法土、王成花: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勇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甬东商初字第3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前登记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沙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胡新娣、梅碧玉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4年6月4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4)甬海商初字第134号
  宁波恒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聚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恒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4)甬鄞嵩商初字第11号
  周仁杰:本院受理原告李世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举证事项。原告李世锋要求你立即支付借款20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3)甬仑立预字第587号
  应如炜、宁波利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申请人应如炜、宁波利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法官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6月4日下午13时40分在小港法庭(江南东路628号原供电局大楼2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013)甬奉商初字第1096号
  奉化市大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宜兴市田园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奉化市大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3)甬奉商初字第1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3)甬奉商初字第901号
  胡雪芬:本院对原告李霞平诉被告胡雪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甬奉商初字第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3)甬奉民一初字第1401号
  陈芙蓉:原告张雄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6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孙艳、徐恩琴、陈国平,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3)甬奉民三初字第876号
  王绪新:竺美叶、江志峰诉你与秦丽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以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组成成员为张莉莉、江桔、徐恩琴,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4)甬慈商初字第312号
  胡建立、陆建裕:本院受理原告潘卓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外网查询告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4)甬慈商初字第210号
  宁波炫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杰科、岑丹君、钱雪琴:本院受理原告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外网查询告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4)甬慈商初字第259号
  陈明明:本院受理原告高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张贴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4)甬余催字第13号
  申请人上海四桂实业有限公司,因遗失浦发银行余姚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100005123949573号(票面金额为20000元、出票人余姚市舜烨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余姚市盛达轴承厂)壹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3)甬余催字第88号
  本院于2013年12月19日受理了申请人赞皇县创宏矿业物资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其遗失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100005123293178号”(票面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宁波汇怡制衣有限公司、收款人慈溪市英特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壹份,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4年2月26日作出(2013)甬余催字第88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赞皇县创宏矿业物资有限公司有权请求支付。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4)甬余催字第14号
  申请人江阴市强强物资有限公司,因遗失中国农业银行余姚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1030005123464551号(票面金额为60700元、出票人宁波比依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海县梅林金凯橡塑电器厂)壹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4)甬余催字第15号
  申请人温州东林纸板有限公司,因遗失宁波银行余姚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130005127488179号(票面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宁波佰迪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贝泰灯具有限公司)壹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余姚市人民法院
  余洪友、陈源、戴国力、胡玉区、胡建良、余春祥、戴爱玉:本院受理上诉人邵华弟等46人与被上诉人李玉婷、原审第三人永嘉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等10人合同纠纷一案,定于2014年5月5日9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温永商初字第49号
  陈艳隆、孙纯洁:本院受理原告林银青诉被告陈艳隆、孙纯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 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4)温洞商初字第27号
  毛舟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你及温州瑞新皮革有限公司、瑞新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洞头县人民法院
  (2014)温洞商初字第29号
  毛舟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你及温州瑞新皮革有限公司、浙江大自然鞋业有限公司、瑞新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洞头县人民法院
  (2014)温洞商初字第30号
  毛舟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你及温州瑞新皮革有限公司、浙江大自然鞋业有限公司、瑞新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洞头县人民法院
  (2014)温洞商初字第31号
  毛舟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你及温州瑞新皮革有限公司、浙江大自然鞋业有限公司、瑞新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洞头县人民法院
  (2013)嘉秀巡商初字第56号
  王亚琴:本院受理原告金立军与被告王亚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嘉秀巡商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或者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4)嘉桐商初字第238号
  李月坤:本院受理原告胡爱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3)湖吴织商初字第547号
  袁伟承: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湖吴织商初字第5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织里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人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3)湖吴织商初字第548号
  张铭、薛晓玩: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湖吴织商初字第5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织里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人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3)湖吴织商初字第512号
  施财林:本院受理原告王其克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湖吴织商初字第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织里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人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3)湖吴织民初字第170号
  钱啸宇:本院受理原告吴娇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湖吴织民初字第1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织里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