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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资产拍卖公告

  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委托,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拍卖浙江亿森木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为了使拍卖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浙江亿森木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作为一个标的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债权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19.78万元(债权利息截至2015年6月21日)。 起拍价150万元。本次拍卖设保留价。

  二、拍卖方式:采取增价拍卖方式。

  三、报名参加竞买必须提供或签署下列文件:

  (一)1、法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拍卖时还须携带法人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参加拍卖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2、其他经济组织:核准或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原件、负责人任职证明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拍卖时还须携带单位公章与负责人的印章,受负责人委托参加拍卖的须携带负责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拍卖时还须携带印章,受委托参加拍卖的须携带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二)竞买人签署的《竞买人声明》。(三)竞买人同意拍卖人声明的书面意见。

  四、上述文件或证件,经拍卖人审查认为合法、有效则确认有效竞买人的资格,并由拍卖人通知竞买人向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0万元。

  五、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由拍卖人发给《竞买证》方可参加拍卖。如竞买人竞得标的,保证金则作为首付款;如竞买人未竞得标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回,但不计算利息。

  六、竞买人可向本公司索取《不良债权资产清单》。

  七、委托人现通知各有关债务人(含保证人和抵押人)特别注意下列事项:1、债权将转让他人,从拍卖成交之日起应向买受人履行债务;2、各债务人(含保证人和抵押人)可对买受人催讨行为的合法性予以监督,如有不合法之处,债务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买受人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与委托人无任何关系。

  报名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8号平海旺角1106室;报名、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5时止;拍卖地点:杭州市庆春路203号(长生路18号)浙江梅地亚宾馆5楼A会议室;拍卖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10时;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571-87083931  13958023092

  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资产拍卖公告 2016-03-30 2 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