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中缝

中缝5-8

法院公告

  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26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31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01629号

  义乌市联途贸易商行(普通合伙)、朱丽芳:本院对原告赵仙云诉被告义乌市联途贸易商行(普通合伙)、朱丽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26民初016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由被告朱丽芳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赵仙云货款人民币213325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16年3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赵仙云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408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02414号

  金章科、吴超敏:本院对原告黄雪姣诉被告金章科、吴超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26民初024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由被告金章科、吴超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黄雪姣借款人民币30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408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04871号

  浙江省浦江县盛安工艺品有限公司、戴雄卫: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正隆包装装潢厂诉被告浙江省浦江县盛安工艺品有限公司、戴雄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货款32458.8元及利息损失(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5156号

  王倩倩、浦江美得利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燕诉王倩倩、浦江美得利制衣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26民初5156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周峰松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曹德强、人民陪审员黄颖松组成合议庭,定于2016年10月31日下午14:50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中缝5-8 2016-08-12 2 2016年08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