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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送达公告

  嵊州市崇仁镇益民大理石经营部:

  你单位工伤职工董积永于2016年8月19日向我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我委于2016年9月12日作出绍市劳工鉴嵊字(2016)652号伤残等级为拾级的鉴定结论。2016年9月20日以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鉴定结论被拒收,后经多方联系无果,现本委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绍市劳工鉴嵊字(2016)652号的鉴定结论,公告期60日。如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核鉴定。

  绍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6年10月1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送达公告 2016-10-13 2 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