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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公告

拍卖公告

  定于2016年10月25日下午14:30在本公司拍卖厅拍卖下列标的: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对缙云县海龙锅炉厂享有的债权及其从属之担保权利,债权本金6192800.00元,利息341381.02元,债权本息合计人民币6534181.02元(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竞买保证金30万元。

  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对温州振鹏不锈钢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及其从属之担保权利,债权本金6391020.00元,利息501356.66元,合计人民币6892376.66元(截止至2014年6月10日)。竞买保证金20万元。

  展示、报名: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上午12时止接受展示看样(看样地点: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报名登记,相关资料提供查阅。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入本公司指定帐户。报名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签署竞买证、诚信声明,签收拍卖会资料。下列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竞买上述拍卖标的: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标的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以及现行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竞买的其他主体。买受人须按委托人提供的《债权转让协议》范本与委托人签约。

  报名、咨询地址:杭州文三路345号晶信大楼(宜必思酒店)八楼本公司

  联系电话:0571-85108026  13357192831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2 拍卖公告 2016-10-13 2 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