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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1608号

  陈燊芳:本院受理原告张华成诉被告陈燊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1608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6月26日上午9时20分在杭坪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1041号

  徐元昌、徐斌:本院受理原告蓝德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10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徐元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蓝德洲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二、被告徐斌对上述第一项判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徐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元昌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5612号

  刘石娜:本院受理原告王春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802民初56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刘石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王春仙借款本金124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5042号

  徐斌、徐元昌、陈怡静、戴凯:本院受理原告钟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802民初50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徐斌、徐元昌、陈怡静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归还原告钟莹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二、被告徐斌、徐元昌、陈怡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赔偿原告钟莹律师费损失3500元。三、被告戴凯对判决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四、驳回原告钟莹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1082号

  季伟勇:本院受理原告祝雪才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10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季伟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祝雪才欠款9410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祝雪才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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